重庆会议速记:2023年1月10日,“发言人来了--进城乡社区、进产业园区、进大学校区”活动在重庆高新区进行。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蒋志建在活动上发表了题为“文明养犬促和谐”的讲话:
大家也知道,犬只一直为我们看家护院,是我们人类的朋友。这些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无论是养犬人还是养犬的数量都在大幅的增加,随之而来,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也在增多,这就给我们诚实的管理、公共的卫生、社会治安都带来了比较大的压力。所以我们要提倡文明养犬,我们需要治理养犬引发的问题,要让文明养犬成为市民生活的一种新的风尚。
今年6月1号,重庆市养犬条例将正式实施,特别是就市民关心的情况给大家分享一下。
一、为爱犬办理登记
在办理登记之前,需要做的事情,第一就是要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这既是考虑到犬只的健康,也是保护自身的安全。
其次,在重点区域内的犬只和一般管理区的单位饲养的犬只,是需要植入电子标识或者是生物技术识别。为什么要这两样东西?其中之一,通过信息技术或者生物识别,能够在犬只被丢失、被遗弃,或者犬只伤人的时候,能够比较快的、精准的找到犬只的主人。第二,大家可以凭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公安机关核准审批以后,就发放犬只登记证,这样就可以养犬了。
二、限制犬只数量
为什么要限制犬只的饲养数量?总体上考虑,为了减缓不断增长的犬只数量,给城市管理、公共卫生、社会治安减轻压力。条例规定,重点管理区可以饲养一只,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没有养犬违规行为的,可以再申请饲养一只,但总体数量不能超过两只。
三、规范处理不想饲养和死亡的犬只
大家身边也有这样的朋友,养了一段时间以后不想饲养了,不想饲养的犬只,可以将其送到犬只收容场所,也可以转送给符合条件的他人或者单位自行饲养,但是不能随意的丢弃。对于因病死亡的犬只,根据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能随意的掩埋、丢弃。
四、分区管理饲养犬只
重庆市是大城市,城乡之间养犬的目的、养犬的习惯也不尽相同,所以我们区县、城市建成区以内是重点管理区域,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区域是一般管理区域。同时,针对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都制订了犬只禁养的目录品种,将适时对社会发布。市民朋友不得喂养目录中命令禁止的品种。
五、饲养犬只的行为规范
广泛的收集社会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13类行为,在我们新的条例里面都是明令禁止的。比如禁止携带犬只乘坐除小型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严禁携带犬只出户不带犬绳或者是犬牌;严禁犬叫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秩序。
总之,文明养犬既要遵守相关的规定,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彼此理解包容,共建和谐美好。
(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蒋志建在发言人来了活动上的讲话节选速记)